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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地一会的立场

    教会

    “弟兄们,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,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,你们中间也不可有分裂,只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,彼此和谐。” — 哥林多前书一章10节

    “竭力保守那灵的一,联于和平的联索。” — 以弗所书四章3节

    圣经怎么说

    “一地一会的立场”(又称”召会的立场”或”地方的立场”)是主恢复中最具辨识度的教导之一。它的圣经根据来自几组经文:

    使徒行传中的模式。 “在耶路撒冷的召会”(徒八1)、“在安提阿的召会”(徒十三1)——圣经提到一座城市中的教会时,一律用单数。保罗和巴拿巴”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了长老”(徒十四23),而保罗嘱咐提多”在各城里设立长老”(多一5)。“各召会”等于”各城”——教会的范围就是城市的范围。

    启示录一至三章。 主吩咐约翰写信给七个城市中的七个召会:以弗所、士每拿、别迦摩、推雅推喇、撒狄、非拉铁非、老底嘉。每座城市一个教会,一个灯台。

    哥林多前书一章2节。 “在哥林多神的召会”——保罗把哥林多全城的信徒视为一个教会。接下来他就责备他们中间的分裂:“我是属保罗的,我是属亚波罗的”(林前一12)。

    腓立比书一章1节。 “在腓立比的众圣徒”——保罗写信给整个城市的圣徒,连同监督和执事。

    这些经文构成一个清晰的模式:新约中教会的称呼总是以城市为单位。

    主的恢复中的教导

    倪柝声弟兄

    这一教导的系统阐述出自倪柝声弟兄的《工作的再思》(英文版为The Normal Christian Church Life),尤其是第四章。

    “地方是圣经中教会分立的唯一根据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一个地方的范围标定了一个教会的范围,所以教会不能比一个地方更窄,也不能比一个地方更宽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在神的话里,我们看不到一个教会超越一座城市的范围,也看不到一个教会不覆盖整座城市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把不同地方持相同教义观点的信徒联合在一起的做法……没有圣经根据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使我们与世界分别的是我们在基督里,使我们与其他信徒分别的是我们在某个地方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倪弟兄受到弟兄会(Plymouth Brethren)反宗派教会论的影响,但更进一步,将城市确立为教会划分的唯一合法界限。

    李常受弟兄

    李常受弟兄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教导,尤其在《召会的实际表现》和《召会的立场与召会的聚会》中。

    “在一个城市里不该有许多教会。一座城市应当只有一个教会,一个地方教会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宇宙中的召会是一个,召会在任何一个地方的彰显也必须是独一的一个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所有宗派都有自己的立场;因此一被他们破坏了。” — Ministry Samples

    “如果天主教愿意放弃天主教的立场,长老会愿意放弃长老制度的立场,南方浸信会愿意放弃浸水礼的立场,他们最终自然而然地就都是一了。” — 《召会的立场与召会的聚会》第一章

    李弟兄对宗派使用了更强烈的措辞。基督教研究院在研究中发现,他曾写道”宗派组织已被撒但利用来建立他撒但的体系,以破坏神关于正当召会生活的经纶”,但CRI也指出李弟兄”从未宣称宗派里的基督徒是失丧的、在宇宙召会之外的。“(CRI

    教会历史中的理解

    新约中的证据比”一城一会”的读法更为复杂。

    家庭教会的问题

    罗马书十六章5节提到”在他们家中的召会”(百基拉和亚居拉在罗马的家)。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中问候了至少五个不同的群体。学者Peter Lampe在《从保罗到瓦伦提努:头两个世纪的罗马基督徒》中指出,罗马可能有多个家庭教会,在二世纪中叶之前并无单一的组织架构统一它们。

    同样,歌罗西书四章15节提到”在她家中的召会”(老底嘉的宁法),腓利门书2节提到”在你家中的召会”。这些家庭教会是一个组织单位,还是半独立的聚集?新约学术研究承认,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。

    初代教会的发展

    安提阿的伊格那丢(约107年)是最早主张一位主教管辖一座城市教会的作者。他写道:“主教在哪里,会众就当聚集在那里,正如耶稣基督在哪里,大公教会就在那里。”(《致士每拿人书》8:2)但学者们注意到,伊格那丢是在倡导这种架构——而非描述普遍实行——说明单一主教制在当时并非各处的常态。

    迦太基的居普良(约250年)进一步形式化了这一原则:“主教在教会中,教会在主教中;谁不与主教在一起,谁就不在教会中”(居普良,书信68 (NewAdvent))。但即使在居普良的时代,像罗马这样的大城市仍有多个家庭教会。合一是通过主教维持的,而不是通过单一聚会地点。

    关键的历史发现是:初代教会确实朝着一城一主教的模式发展,但这是一个演变过程。新约本身显示的是长老/监督的复数,向单一主教的转变在二世纪逐渐发生。教父们的模式是在一位主教下统一多个聚会——而不是要求所有信徒在一处聚集。

    宗派的产生

    宗派并非凭空而来。改教运动——路德、加尔文、慈运理——的分离不是出于个人偏好,而是出于对核心教义(因信称义、唯独圣经、唯独基督)的持守。此后的教会分裂有些出于真实的教义分歧,有些出于文化、语言、政治原因,有些确实出于人的骄傲。新约也不隐瞒:保罗承认”在你们中间必须有派别,好叫那些蒙称许的人在你们中间显明出来”(林前十一19)。

    对照

    历史正统主的恢复
    合一的基础共同的信仰告白(尼西亚信经)、圣礼和主教权柄地方的立场——以城市为界限,不以教义、做法或人物为界限
    新约模式描述性的——教会以城市命名,反映地址,不一定是命令规范性的——城市是教会划分的唯一合法根据
    家庭教会一城中可以有多个聚会点,在主教下合一家庭教会是一个教会的多个聚会,不是多个教会
    宗派有些分裂是罪,有些反映对真理的忠诚(改教运动)所有宗派本质上是分裂,破坏基督身体的一
    一致之处二者都肯定基督身体的合一不可分裂,都以约翰福音十七章和以弗所书四章为根基
    不同之处正统传统允许同城中存在不同教会(不同宗派或传统),视之为多样性而非分裂;主恢复认为这就是分裂,只有一地一会才是正确的立场

    张力所在

    一地一会的教导回应了一个真实的问题。基督徒按偏好分裂——“我是属保罗的,我是属亚波罗的”——是保罗亲自定罪的。主的合一祷告——“使他们都成为一”(约十七21)——不是一个建议,是主的心愿。对教会分裂感到痛心,是合乎圣经的直觉。

    同时,几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:

    描述还是命令? 新约以城市名称称呼教会,这是一个清楚的模式。但模式是否等于命令?新约也描述了信徒凡物公用(徒二44-45),但大多数基督徒不视之为所有教会的强制性模式。从描述到规范之间需要明确的使徒命令来桥接——而新约从未明确说”一座城市只能有一个教会。”

    家庭教会的证据。 罗马书十六章中的多个群体、歌罗西书四章15节的宁法家中的教会——这些经文暗示一座城市中可以有多个聚会,它们之间的合一是属灵和关系性的,而非组织性的。

    “城市”的定义。 古代城市是一个相对明确的地理单位。现代都市区——比如大洛杉矶、大台北——的行政区划复杂、边界模糊。一条街之隔可能属于不同的”城市”。把古代城市的概念直接应用到现代都市结构上,需要做出许多不在新约中的判断。

    一个悖论。 如果地方立场上的教会是唯一正确的表现,那么同城中所有其他基督徒聚会——无论多么敬虔、多么忠于圣经——在功能上都是不正确的。这恰恰创造了一种新的排他性——而排他性正是这一教导要克服的。批评者指出这是一个逻辑上的困境。Norman Geisler在回应CRI的重新评估时,批评的正是这种”唯一正确表现”的声称。(Geisler

    2009年,基督教研究院经过六年调查后发表了重新评估,承认李弟兄”所谴责的是宗派主义本身”,其激烈措辞需要放在上下文中理解。CRI结论认为地方教会运动”被误解了,既不是异端也不是偏差,只是不同。“(CRI

    无论如何,每位信徒可以回到经文本身:保罗对哥林多人说的不是”你们应当只在一个组织中”,而是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……不可有分裂。“合一的根基不是组织架构——是基督自己。“岂是分开的么?“(林前一13)这个问题穿越两千年,仍然在问每一个说”我是属……的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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